根据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》(上财浙院〔2023〕23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各教研室初审、本年度拟认定3名教师具备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资格,具体名单见附件:
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向纪检委员和综合办公室反映。综合办公室29-117,电话0579-82166523(636523)。
工商管理系
2024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