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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管理专业介绍

作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2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;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本着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,面向世界,面向未来”的时代精神,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,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;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坚持人才培养与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相接轨的理念,积极探索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、区域经济的互动与融合路径;坚持厚基础、宽口径相结合的原则,增强学生的适应性;着力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新时代创新创业型管理人才、中小微企业的创办者和世界一流企业的管理者。

二、培养目标

创业管理专业立足浙江、面向长三角,培养“德智体美劳”全面发展、适应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具有家国情怀、社会使命感、责任感、国际化视野、创新创业精神,掌握管理学、经济学、创新思维、创业学等理论知识,熟悉创办、管理、运营企业的基本方法,具备洞见与创新能力、商业模式设计与实践能力、企业创新运营管理能力的新经济企业管理者、创服机构运营者、新一代创业者、家族企业接班人,成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型管理人才。

三、培养要求

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几方面素质与能力要求:

(一)知识结构要求:

1. 熟悉管理学、经济学、创业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;

2. 通过学习创业实践、商业模式、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等理论知识,能够较好掌握创业规律和创业方法;

3.掌握行业研究理论与实践、中国区域经济、创业融资与风险投资、战略管理、新经济企业创办与成长等知识理论,并能熟练运用于创业领域。

(二)能力结构要求:

1.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;

2. 具备洞见与创新能力,能够在行业企业发展中判断新趋势、发现新规律、抓住新机会;

3. 具备商业模式设计与实践能力,能够构建企业的业务体系、整合资源、创办新企业;

4. 具备良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;

5. 具备企业创新运营管理能力,能够从事企业战略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人力管理、营销管理、风险管理等工作。

(三)素质结构要求:

1.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较高的道德情操,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,且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;

2. 具有数据思维,能够熟练使用数据工具去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;

3. 具有自信敏锐、抗压戒躁、敢闯会创的良好素养。

四、学制

本专业实行四学年的基本学制。学生在符合学院有关规定的条件下,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期限,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。

五、教学计划(见附表)

六、毕业论文(设计)

毕业论文(设计)是本科学生在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,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训练,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。毕业论文(设计)要体现学术性和实践性,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,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。具体要求见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七、科学研究

为促进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,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和科学研究,特别是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;鼓励学生结合课程学习、生产实习、社会调查、社会实践等开展科研活动。

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著作、学科竞赛获奖、主持的省级(含)以上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成果、专利等科研作品,且科研作品与申请者所在专业相关,并符合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(设计)暂行办法(试行)》中的相关规定,可申请替代毕业论文(设计)。

八、成绩考核

为巩固学生所学知识、检验教学效果,保证教学质量,严格执行考核制度。具体规定详见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》、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考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九、毕业与学位

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,获得相应学分,符合毕业各项要求者,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。毕业生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和学院相关规定者,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